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6]4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省机械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机械工程专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道;汉不节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投不以逗、仅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攻奋官'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o论证、检验、计量等。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根据《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等相关文件,突出品德、肥力和业坝听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腹职须双、刺成果、实际贡献。地方及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不得低于省级统一标准。
(二)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规定,在机械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机械工程专业职称。
(三) 关于“绿色通道”申报评审。结合实际情况,对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其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符合正常职称晋升条件基础上,显著高于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某一方面业绩要求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申报认定正高级工程师的,须获得不低于下列奖项及排名要求: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Ⅰ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申报认定高级工程师的,须获得不低于下列奖项及排名要求: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或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第1,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历、资历等符合正常申报职称评审条件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四)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执行。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七)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申报渠道及审核要求
(一)渠道
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省机械工程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瞭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各设区市申报人按所在行政区域注册,省有关单位申报人按省直单位注册。
网上申报时间拟为2026年6月1日至7月31日(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申报系统开放后,方可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未通过的,不得报送纸质材料。各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2.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省机械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3.省机械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接收送审材料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省机械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受省人社厅的全流程定期巡查、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
四、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或经市人社局委托的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后,报送至省机械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直单位、省属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可直接分别报送至省机械工程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下载,双面打印);
2.《申报省机械工程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高级一式15份,中级一式5份,A3规格﹔
3.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5.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年度分类整理);9.破格申请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须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
12.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著作:论文须提交期刊(“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等不在此列)封面封底、目录(显著标记本人论文所在位置)及正文。著作须提交封面、编审人员说明、目录及重要章节节选等扫描件,同时提交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结果截图、出版等证明材料。
13.其他佐证材料。
(三)装订要求
1.按先后顺序分册整理。
不装订:材料内容中的1-2;
装订
第一分册:材料内容中的3-9;第二分册:材料内容中的10-13;
2.每分册需有封面、目录及页码。
3.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与申报材料厚度相关、不易破损的档案盒(袋),尽量放在1盒(袋),每人最多2盒(袋)。档案盒(袋)正面粘贴《申报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封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4.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五、重要说明
(一)加强诚信管理。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违反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或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二)凡申报高级职称的实行全员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等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由评审委员会保存1年后销毁,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评审费50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时缴纳或汇入江苏兴办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86011110000377310,开户名称:江苏兴办机械服务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姓名、用途”。
负责人:张晓博电话:025-83300837,18751960980。
联系人:赵宗选︰电话:025-83302085,13951682151。电子邮箱:sjeb2909@126.com。
报送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9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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