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材料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要求,参评对象为全市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评审,其中评价标准的某一方面业绩应显著高于副高的破格申报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五)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六)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
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2/3。
二、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中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申报时应同时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申报组织
(一)本年度我市建设工程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方式。申报材料必须清晰
可辨、格式规范,尤其是上传提交的文字内容及扫描件字迹、图片均要便于评审专家审读辨识。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网上申报时间:5月25日—7月31日,逾期不予申报。
(三)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时间:8月1日—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于9月1日—9月5日将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职称专栏”可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现场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至市人社局。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
(二)系统填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学历学位信息”模块)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专业技术资格”模块)
3.任现职以来本人获得的表彰或奖励的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奖惩情况”模块)
4.任现职以来各时间段的任职时间、从事技术工作、职务等信息及佐证材料(填写至“工作经历”模块)
5.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继续教育情况”模块)
6.任现职以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著作、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
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的有关材料,其中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上传至“学术成果信息”模块)。
7.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一般按以下要求准备;
①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②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③工程管理项目:一般应提交本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
④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工作业绩”模块(一个业绩一个文档)。所涉及申报人员姓名部分不得用水彩笔进行标注填涂,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单独上传至“发明专利”模块)。
8.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填写至“工作总结”模块)。9.绿色通道人员、破格申报人员业绩破格材料上传至“破格申报材料”。
六、评审费用
本年度职称评审收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申报人可在现场审核原件后,根据短信提示进行缴费。
七、有关要求
(一)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报送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办理。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如发现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
(三)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委会将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及市人社局官网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2025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2026年未能提供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
(五)为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市人社局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报人所填报的有关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进行大数据比对。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