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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6年5月12日起开始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安排
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工作提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建办厅
2026年1月1日之后江苏省统计平台净资产申报解读(增项、延期)
最近好几个企业遇到延期因为没有净资产数据而在申报中不能“下一步”,上次不是通知不再需要通过统计平台申报净资产了吗?怎么现在又不行了?如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延期后无法生成新安许证书的4个原因
安许变更、延期以后,无法生成新的安许证书,一般是由4个原因造成:1、法人A证的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法人A证的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可
2025年12月8日江苏省针对安全员的考试、延期、调动开始匹配社保
各有关企业、相关人员: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者变更以后生成证书的新要求(法人A证和C证)
企业安许延期和变更以后无法生成新的证书,10月底开始生成部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多了2个要求: 1、该企业法人必须要有A证,并且A证的职
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中关于人员的问题
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称为“安管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如何界定?答: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包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
申报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问题
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新设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提供哪些材料?答:企业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申请时须提交下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为什么要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江苏省建筑业资质一年有效期延续五年有效期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2024年9月1号江苏省建筑业资质开始动态核查,不合格标注异常(—级参照—级标准,二级参照三级标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江苏省建筑业资质换领、延续相关流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
一、江苏省建筑业资质换领流程1、事项申请企业需要先完成对应资质模块的基本信息维护(参考前序各资质-企业信息维护部分),然后点击对应资质功
江苏省建筑业资质2024年证书换证和延续常见问题解答
1、符合换证政策的资质是系统自动换证吗?换证有什么条件?答:需要企业提交换证申请,直接换领1年有效期相应资质证书。2、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
镇江市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
江苏省建筑业施工资质延期换证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1、三级资质2026、2027年到期的,是这次一起换二级,还是到期前换啊?答:鼓励支持。企业根据情况自己决定。2、按照文件内容,三换二是
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
住建部关于建设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和延期的相关安排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做好有关
江苏省住建厅关于2024年度建设企业施工资质延期审核等工作的相关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更好服务
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一览表(部级、省级、市级)
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一览表序号资质类别特级壹级贰级叁级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市批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市批3铁路工程
江苏省2023年底前到期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报住建部办理延续事项提示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报住建部办理延续事项的提示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
住建部关于2023年底前到期的建筑企业资质延期等相关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统筹做好建
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
江苏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强二级建造师等申请事中事后监管的提示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9号 )文件精神,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江苏省建筑资质重组合并相关功能模块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情况申请资质核定相关功能模块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1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
江苏省住建厅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16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
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信息变更等操作----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10.1.1. 资质与申请在“资质与申请”环节页面,企业选择待变更的资质证书。n “现有资质板块”展示当前企业已有的建筑业企业证书及资质
一级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一级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9.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图标可进入房地产估价机构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8.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图标可进入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人员操作等功能--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安全生产许可证7.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图标可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办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人员添加、资质申报、业绩填写等--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6.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图标可进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
工程勘察资质人员添加、资质申报、业绩填写等--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工程勘察资质5.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工程勘察”图标可进入工程勘察资质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办理。5.2.
工程设计资质功能、申报、业绩填写等功能--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工程设计资质4.1.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工程设计”图标可进入工程设计资质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办理。4.2.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添加、业绩等功能--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建筑业企业资质3.1.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图标可进入建筑业企业资质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办理。3
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和首页功能概况
一. 系统登录1.1.系统登录地址打开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
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新功能数据自动匹配、市级资质启用电子证书等功能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完成开发和试用并将于2023年6月2
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江苏省住建厅停用原监管2.0、行政审批、房地产平台办理建筑资质的通知
为高质量做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资质的办理和服务工作,江苏省住建厅将“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
住建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
南通市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规建局、建交局、建工局):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
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管理的若干措施及相关解读
苏建规字〔2023〕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江苏省住建厅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23〕122号各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南通润远